目前,国内已有50多种由各家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文集。但这个局面在今年7月被打破了,哈尔滨出版社在报上发表版权声明,声称已拥有《张爱玲作品集》的简体字中文版权。该声明称:《张爱玲作品集》之简体字中文版权已由其合法版权继承人正式授权哈尔滨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拥有该系列作品中国内地的独家专有出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相关出版物全部或部分文字及图片,任何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以及在互联网上以电子文本方式刊登张爱玲有关作品的行为,均构成对哈尔滨社著作权的侵权。所有在中国内地以图书形式非法出版、发行、零售相关作品者,必须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哈尔滨出版社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哈尔滨出版社还给国内十几家已出过或将要出张爱玲文集的出版机构打电话,告之他们停止出版。
据哈尔滨出版社称,张爱玲著作权继承人宋淇的夫人邝文美委托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代理张爱玲作品的著作权事宜,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将版权授予内地的一家文化公司,该公司现在又与哈尔滨出版社合作,哈尔滨出版社由此而获得了版权。
此事引起关注张爱玲作品版权人士的关注,并对版权归属产生疑惑。 就法律层面的问题而言,权威人士指出,张爱玲身后的版权问题是一个版权管理方面的特殊现象,但有一点可以质疑:邝文美权利的合法性。因为当年张爱玲没有财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张爱玲将财产遗赠给当时在香港的友人宋淇夫妇,并指定林式同为遗嘱执行人。从林式同的文章看,张爱玲1992年已经将遗嘱寄给林式同,当时林式同认为太早,就将遗嘱放在一边,遗嘱尚未经过公证。张爱玲在美去世不久,宋淇就去世了。宋先生去世时,其所继承的那一部分张爱玲著作权是否被分配也不清楚,邝文美尚在人世,已80高龄,身体也很不好。林式同也于2001年去世,遗嘱是否执行? 都是未知之事。 字串1
张爱玲作品的版权问题比较复杂,她自己生前也没有把版权处理好。张爱玲曾有过两次婚姻,并无子嗣,其直系亲属方面还有一个弟弟也在她去世后一年亡故。而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台湾)到底拥有张爱玲作品的单本的版权还是全集的版权,到目前为止,都无从知晓。(姚 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