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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来源:fdgfg 作者:grthgtrgf 时间:04-10 00:34:18 浏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要求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对货物的侵权状况和受发货人进行调查、没收侵权货物、处置侵权货物、对侵权货物受发货人依法进行处罚等若干环节。其中,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是海关保护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根据《条例》的规定,对有些案件海关不能进行调查处理。所以,权利人申请海关采取的保护措施,就是指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1. 权利证明: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代理授权委托书:
  4. 合法使用人名单:申请人授权实施有关专利以及进出口有关商品的企业名单。
  5. 有关图片:合法或侵权商品以及包装式样的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上的专利特征应当清晰和醒目,必要时可予以标记或附文字说明。
  6. 侵权嫌疑人情况:申请人已掌握的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名单、侵权商品的特征以及获得的初步证据。
  7. 权利争议的说明:限申请人和他人之间已经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书面陈述或者提供有关起诉状、答辩状、撤销或者宣告权利无效的申请书、答辩书等文件。
  8. 其它申请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它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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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手册、合同备案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流程
1、组织办理手册材料:包括进口合同、出口合同、加工协议、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证明,审核单证。
2、根据合同提供的信息、数据输入外经委“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审领系统”内容包括: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信息,进口合同信息,出口合同信息,料件单耗信息,然后发送至外经委,并带齐有效单证到外经委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填写 “ 合同预录入、进口料件预录入、出口成品及单耗预录入”呈报表,交由预录入公司进行数据预录,并打印《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海关办理备案审核;审核无误后,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并向银行申请开设保证金台帐,银行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通知单递交海关,核注后核发《登记手册》。
需提交的单证:
1、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相应《备案清单》;
2、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3、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开展委托加工的,许提供 委托加工合同;
4、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5、合同备案作业呈批表及相应《合同预录入呈报表》、《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
6、手册备案单损耗及工艺流程说明;
7、海关按规定需收取的其他单证资料。
海关工作时限
海关自受理企业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前期验厂不在上述时限范围内。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条件: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
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对口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
13、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1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16、从事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1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备案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设立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一万美元以下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设立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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