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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将设专利专项资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时间:06-02 09:44:56 浏览: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张璐) 昨天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促进专利事业的发展;专利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字串3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宇介绍,为促进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草案专门设置了“激励措施”,明确了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除了由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还规定:对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和专利中介服务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创造和运用,鼓励生产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研究开发和实施专利技术;在同等条件下,专利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或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 字串1

 

(编辑 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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